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嵊州分院对《嵊州市黄泽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Z-17-B区图则》进行了调整,现已完成初步方案。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图则调整向社会公示。我们热忱希望所有关注嵊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划提出宝贵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调整内容:
1.将原02-A-2图则中A-15地块公园绿地(G1)调整为现状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不变,建筑密度调整为45-60%,建筑限高为24米,容积率为上限2.0,绿地率10-20%。
2.将原09-B-2图则中B-15地块学校用地(A33)调整为现状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有原来2.34公顷调整为2.72公顷,建筑密度调整为45-60%,建筑限高为24米,容积率为上限2.0,绿地率10-20%,防护绿地(G2)有原来0.53公顷减少为0.15公顷,其余指标不变。
3.补足减少的绿地面积,将原30-G-1图则中G-08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有原来4.68公顷调整为4.43公顷,G-13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有原来3.86公顷调整为3.14公顷,其余指标不变;新增G-15地块,作为补足减少的绿地面积。
4.把原小学用地位置迁址到该地块,将原24-D-6图则中D-50用地性质调整为学校用地(A33),用地面积调整为2.09公顷,建筑密度为25%,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0.80,绿地率为35%,按三类标准建设24班小学。
5.原30-F-1图则中F-05地块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调整为医院用地(A51),用地面积有原来0.42公顷调整为2.41公顷,建筑密度为35%,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1.60,绿地率为30%;取消原图则F-07沿街商业用地(B1);原图则F-06二类住宅用地面积由原来3.95公顷调整为3.02公顷,其余指标不变。
公告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共30天)。
公告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告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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