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预告字[2021]0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甘霖镇蛟镇村等2021-07号(工业)地块,拟征收甘霖镇蛟镇村、上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
甘霖镇蛟镇村、上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623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预告字[2021]0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1-08号(工业)地块,拟征收甘霖镇蛟镇村、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
甘霖镇蛟镇村、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106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预告字[2021]0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2021-09号(工业)地块,拟征收甘霖镇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
甘霖镇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381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预告字[2021]0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2021-10号(工业)地块,拟征收甘霖镇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
甘霖镇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83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