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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最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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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1〕121号)


因高铁新城教育培训中心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三江街道茶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3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月6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 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

3. 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0575-89301660            监督电话:0575-83118660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嵊征补告〔2021〕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高铁新城教育培训中心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300公顷(东至建筑中茶坊路,南至本村山林,西至本村田畈,北至拆迁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其中,耕地0.1763公顷,园地0.3036公顷,农村道路0.0323公顷,建设用地0.0776公顷,林地0.1402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嵊政[2020]23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一级区片

补偿金额(万元)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园地、农村道路、建设用地

0.5898

99

58.3902

林地

0.1402

60

8.4120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嵊政〔2021〕14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 社保安置。按浙人社发〔2020〕61号、嵊政办〔2021〕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2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 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嵊州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 本次安置按照调产、货币化、迁建安置方式。调产安置参照文件确定;货币化安置参照文件执行;迁建安置面积按照所在地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执行。
2. 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参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其他补偿按照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五、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嵊州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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