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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街道的这几个村开始拆迁啦!

  •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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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启〔2022〕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上杨社区2022-01号(商住)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上杨社区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上杨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6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3月25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启〔2022〕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江桥村2022-02号(工业)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江桥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124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3月25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启〔2022〕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东郭村2022-03号(工业)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东郭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东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755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3月25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启〔2022〕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江桥村2022-04号(工业)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江桥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5948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3月25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启〔2022〕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江桥村2022-05号(工业)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江桥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769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3月25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嵊征启〔2022〕0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江桥村2022-06号(住宅)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江桥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江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4831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3月25日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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