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5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今日嵊州》、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9308260
附图:总平面图、鸟瞰图、透视图
总平面图
鸟瞰图
住宅透视图
商业透视图
配套幼儿园透视图
配套社区服务中心透视图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