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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嵊州市银行机构助企惠民金融政策汇编

疫期嵊州市银行机构助企惠民

金融政策汇编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民银行总行、省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嵊州市委市政府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部署,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组织辖内各银行全力摸排疫情对企业复工生产及个人生活等产生的影响,适时出台特殊时期金融服务政策,从专项信贷支持、减费让利、征信保护等多方面提供金融支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金融助力”。


一、政策性银行

(一)农业发展银行

        1.对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3%。

        2.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救灾应急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额度1000万元以下)实行优惠利率。
        3.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省分行风控委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并以省分行风控委会议纪要为依据,向总行申请征信逾期记录调整。


二、全国性银行

(一)工商银行

       1.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医院、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物流和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等实施名单制管理,并根据需要随时补充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开通信贷业务绿色通道,新办理业务利率低至4.35%,审批减少集体审议程序,直接由审批人审批即可放贷。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若还款有困难,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方式提前做好融资续接安排,并在贷款用途字段中标注“肺炎疫情防控”字样,对于办理展期的客户,沿用上期资产分类结果。

       3.对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贷客户2020年1月21日至2月17日贷款利率进行调整,1年期(含)以内的贷款按4.15%计息,1年期以上的贷款按4.85%计息。  


(二)农业银行

      1.降低涉农贷款利率,农户经营性贷款利率最低为LPR减100BP,农资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贷款利率最低为LPR减50BP。

      2.对具备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农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旅游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信贷客户,在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到期的贷款经审核同意后给予1个月的宽限期,期间不算逾期贷款,不计罚息。


(三)中国银行

        1.主动对接全国性及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需求,贷款利率不高于LPR减100BP。

       2.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可通过申请还款宽限期、调整还款日或到期日、展期等方式满足资金需求,个人经营贷款最长可延期1年,其他贷款最长可延期6个月。

       3.因疫情延长法定假日期间到期的贷款,到期日全部顺延到假期之后;对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到期的贷款,主动对接客户,视情况将还款日调整到“一级响应”之后。


(四)建设银行

        1.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

        2.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上述优惠基础上再下调0.4个百分点。
        3.对受疫情影响造成逾期的客户,优先为其修改征信记录,疫情期间妥善做好异议处理工作。


(五)交通银行

       1.对疫情相关企业授信审批,执行绿色通道,快收快审,相关核查工作允许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开展,保留视频、截图等备查,简化流程,灵活准入。

       2.对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提前对接沟通,通过展期、还款计划变更、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3.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确诊人员、疑似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受疫情影响暂时没有收入的人员最多给予3个月的还款宽限期;疫情期间已逾期的贷款给予免除逾期罚息、罚息复利、利息复利等,且经认定后不做逾期记录报送;对疫情期间已报送的逾期记录,在偿还欠款后同意客户删除征信逾期信息的申请(征信异议)。


(六)邮储银行

       1.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LPR减40BP。免除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贷客户2月份高于4.15%部分的利息。

       2.加大个人信用贷款支持,推出“白领贷”消费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存量及新增医务工作者申请支用“白领贷”业务,可享受贷款利率下降近100BP优惠。
       3.开发全线上产品小微易贷,并将原线上极速贷产品利率下调70BP,搭建线上义诊服务平台,推出5万元以下转账免收手续费等手机银行新政。
       4.调整系统参数设置,春节假期延长期间未能按时还款的,不视为逾期或欠息;另疫情期间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逾期的,经认定,符合人行相关规定的,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给予征信修复保护。


三、股份制银行

(一)招商银行

       1.特设疫情防控专项票据贴现额度,对受疫情影响有票据贴现需求的中小企业,在原有人民银行再贴现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再降0.2个百分点以上。
       2.对2020年4月底前到期的贷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申请贷款延期,最长延期6个月。免除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贷客户2月份高于4.15%部分的利息。
       3.鼓励企业通过线上办理业务,在疫情期间通过手机银行成功办理一笔业务,减免一年网银服务费600元。


(二)中信银行

       1.对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防疫用品制造企业给予特惠贴现利率。
       2.对2020年4月底前到期,或有分期还款计划的正常类信贷客户,因受疫情影响短期无法正常经营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及变更还款计划,并暂不下调风险分类、暂不报征信违约。     


(三)浦发银行

       1.针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重点生产企业 、首批复工企业,开通“抗疫应急贷款审批快线”。
        2.取消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行业限制。
       3.自2020年2月7日起至国家确定的疫情结束之日止,借记卡在浙江地区ATM跨行取现免收手续费。


(四)华夏银行

       1.2020年2月份,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和住宿业信贷客户贷款按4.15%计息。
       2.将2020年2月1日至2月17日到期的信贷业务顺延至2月18日到期,期间不计罚息,不按违约上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确实难以复工的企业,视情况一户一策,继续延长贷款到期日。
       3.疫情期间免收企业网银转账手续费。


 (五)浙商银行

       1.针对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保障物资的科研、生产、流通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如需突破制度,实行特事特办,可直接上报总行核准,提高审批效率。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行业符合相关条件且授信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无须归还本金,系统自动审查、审批,提供主动续期最长一年服务,且授信金额可维持不变。

       3.将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20日设定为政策宽限期(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政策宽限期期间,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


(六)民生银行

       1.疫情期间,降低所有企业开立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2.部分原先还款方式为不定期还本的企业,经申报审批后可延期还款,最长延期6个月。

       3.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省分行风控委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四、城商行

(一)绍兴银行

       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在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贷款,可通过“无还本续贷”方式转贷,期限1年。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及受延迟复工影响的企业,在2020年  2月3日至3月31日(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到期的贷款给予一定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

       3.2020年2月7日(含)至3月31日(含)期间到期未支取且不自动转存的个人定期存款产品,按原利率计息至3月31日,客户无需到营业网点办理转存手续。


(二)宁波银行

       1.设立小微专项优惠贷款,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防疫相关的小微企业,单户最高50万元,最长免息1个月。 

      2.主动对接全国性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需求,贷款利率低至LPR减100BP。


(三)泰隆银行

       1.疫情期间到期的随贷通业务,还款日统一调整至2020年3月1日,宽限期内按正常利率收取利息,不计罚息,不上报征信。

       2.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贷客户经提前申请,还款日可延长至2020年3月5日,宽限期内按正常利率收取利息,不计罚息。


(四)台州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收入波动较大或暂时失去收入的客户,确有需求或存在不便的,经支行排查确认,在贷款到期前,经审批可延期3个月,期间按正常合同(合约)约定利率计息,免除违约金,征信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五、地方法人银行

(一)嵊州农商银行

       1.设立5亿元专项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及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有资金需求的企业。
       2.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企业,提供相应利率优惠,企业可申请免费使用转贷基金。
       3.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还款的,将根据贷款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通过延期、展期、宽限期、变更授信方式等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客户贷款业务,以免影响客户征信。
       4.2020年1月24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纸质大额存单,以及未约定自动转存的纸质定期存单(折),按存入时约定利率计息至3月31日,客户无需到营业网点办理转存手续。
       5.办理疫情相关结售汇业务时,享受120BP汇率优惠;2020年2月13日至4月30日,为企业客户提供网上银行交易零费率服务。 


(二)嵊州瑞丰村镇银行    

       1.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支持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一对一”对接服务。
       2.对于地方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实行利率优惠政策,新增贷款执行利率最低按一年期LPR执行。对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经申报审批后可在原执行利率的基础上给予下调10%的利率优惠。
      3.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4月30日,减免企业客户网上银行交易费用。


征信查询渠道

       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可通过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可通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网银查询。

       个人征信自助查询地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F区邮政储蓄银行柜台旁,嵊州市西前街89号海通证券营业厅。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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