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嵊州市2023年
拟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1〕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源厅函〔2022〕29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需要,拟定了我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信函等法定形式向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电话:83118660
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1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1.嵊州市2023年拟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情况汇总表
2.嵊州市2023年拟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