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调查、登记,乡镇(街道)审核、认定、统计、公示,全县除涉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村以外,2023年耕地补偿面积为147338.6亩(其中一般耕地16023.38亩、永久基本农田131315.22亩),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昌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及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按照一般耕地60元/亩·年、永久基本农田70元/亩·年的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为9852659.7元,现给予公示(单位:亩、元)。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86220787。
2023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