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
昨天在嵊州104国道
一押运员持假证开危险货物运输车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立即调查!零容忍!
被现场查获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牌照为浙GD7070。
上午执法队员在正常巡查时发现,该车押运员出示的从业资格证有假证嫌疑,由于该证属于河南证件,执法队员立即与当地执法队员进行联系,经确认该押运员的证件确实涉嫌伪造后,将该危化品运输车安全带往停车场进行处理。
据了解,该车辆今早从东阳前往我市某公司,车上装有大量乙醇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押运人员是车辆运输过程中安全的重要保证,未经过正规途径持假证上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交通执法队也对嵊州市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了督查,召开了“两客一危”、公交、出租等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会议,通报“6.13”事故最新情况,传达省、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来源:嵊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