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在哪里
一起来看看吧~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2〕7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嵊政〔2021〕14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浙人社发〔2020〕61号、嵊政办〔2021〕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0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嵊州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调产、货币化、迁建安置方式。调产安置参照文件确定;货币化安置参照文件执行;迁建安置面积按照所在地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