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昌县农商银行向东茗乡下岩贝村一农户发放了一笔“农宅贷”,授信金额20万元,这是新昌县落地的首笔“农宅贷”。
新昌县自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推出了共富生态搬迁、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等一系列举措,其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也是改革重点探索内容之一。
东茗乡是新昌县典型的乡村旅游乡镇,近几年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闲置农房的不断激活,一大批闲置农房已经成为乡村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但随着进一步发展,“农房抵押融资难”成了困扰民宿主、农房主民宿经营和提档升级的难题,特别是疫情影响,资金“断链”更加突出。为解决这一难题,新昌县抓住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契机,将东茗乡作为新昌县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先行乡镇之一,因地制宜着重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
为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落地,新昌县农业农村局与新昌农商银行、不动产中心、试点乡镇东茗乡进行了多次协商对接、谋划研制新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现经过多方努力,新昌农商银行创新金融服务举措,试点推出了“农宅贷”:对有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有融资需求、有经营项目的“三有”农户优先办理农宅抵押贷款,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满足农户的生产经营需求,为宅基地改革试点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
“农宅贷”的推出,赋予了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功能,为农民创业提供了急需的资金“活血”,也提升了其持续“造血”功能。接下去,新昌县将建立健全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和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巩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让更多条件的农户享受到政策优惠,不断激发乡村更多发展活力,助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