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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家长看过来!2023年新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2023年新昌县新建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新昌县新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本方案中新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是指城南小学、拔茅小学、大明市学校、梅渚小学、澄潭小学、城南中学、拔茅中学、沃西中学。


一、招生时间

原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束后进行(具体详见招生公告)。


二、招生原则

分类分批招生。


三、招生对象

学区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按以下三批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1.第一批:户籍在报名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新生(学区生)。


2.第二批:符合原建城区学校报名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含第四类和第五类)的随迁子女,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原建城区学校招生规则排队入学。


3.第三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

(1)新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县浙江省居住证;

(2)在报名学校的招生范围内有有效住宅房;

(3)新生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原建城区或报名学校招生范围内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


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摇号录取,其中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均持有我县浙江省居住证的则在本批次中优先安排,未被录取的统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招生结束后统一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


五、乡镇学校招生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本方案由教体局教育科负责解释。


各校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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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昌教体、新昌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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